1. 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更衣室洗手设施应为脚踏式。
2. 餐饮具集中消毒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健康证明需要一年一办。
3. 消毒后的餐饮具独立包装上应标注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消毒方法和保质期及消毒日期或批号。
4. 餐(饮)具的定义包括包括碗、筷、杯、碟、匙、刀叉等。
5. 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厂房、车间、仓库出入口和通风处应设置防尘、防虫、防鼠设施。
6. 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洗涤剂、消毒剂浸泡液当天使用,并根据情况及时更换。
7.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的内容包括:
(一)作业场所;
(二)清洗消毒设备或者设施;
(三)生产用水和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
(四)餐具、饮具的出厂检验;
(五)餐具、饮具的包装标识。
8. 用紫外线对工作场所台面及空气进行消毒,消毒灯开启的时长应为半小时。
9. 对消毒后的餐饮具进行大肠菌群指标采样时,每件餐具内表面要贴两张快速检验纸片,静置2分钟后取下,置无菌养料袋内,放入 36℃±1℃的恒温箱内进行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