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枣庄市纪委、枣庄市监委对市体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磊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抗组织审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消费卡,在婚、丧等事宜中借机敛财;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影响为子女吸收存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设立并使用“小金库”,违规出借资金,违规在下属单位列支费用。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涉嫌贪污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涉嫌挪用公款罪;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涉嫌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
张磊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乃至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极其恶劣,给党和国家的事业、形象造成严重损害,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枣庄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枣庄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磊开除党籍处分;由枣庄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