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近日,市纪委通报3起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典型问题。
1、2019年5月,滕州市法院执行二庭庭长王志峰私自驾驶执法执勤车辆外出与被执行人会面。王志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2、2019年5月,市中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姜德华在抽调工作期间,违规乘坐本单位公车前往饭店用餐。姜德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2017年11月至2019年2月,滕州市国有西岗苗圃主任段正洪,长期个人违规驾驶该苗圃租用的车辆用于公务、私人等活动。段正洪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市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真正做到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要求,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整治重点,抓住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继续狠刹“四风”,以作风建设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纠治“四风”,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既要扎实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又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反弹回潮,持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枣纪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