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对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院内医疗废物、可回收物管理等专项排查
按照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的《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转发《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院内医疗废弃物处置等相关工作全面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2019年3月16日至3月22日,我局对市直属14家医疗卫生机构院内医疗废物、可回收物管理展开排查工作。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枣庄市卫生计生委、环保局《关于加强全市医疗机构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工作的通知》等要求,重点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交接登记、院内运送和暂存及集中处置等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对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的分类收集、暂时储存、是否交由有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单位集中处置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单位医疗废物暂存间设备设施配备不齐全、科室内锐器盒使用不规范、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管理制度、流程不完善等问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