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毒灭菌法规技术规范,积极推进全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深化落实年活动和枣庄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有效开展,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消毒灭菌质量与安全意识,提高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实效,2019年11月,我支队对医疗机构消毒灭菌效果开展监督抽检工作。
此次监督抽检范围包括全市一级医院、妇幼计生服务机构、民营医院、医疗美容诊所,抽检项目为医疗机构外科、眼科、妇产科、口腔科、美容外科使用的高度危险性医疗器械,全市共抽检77家医疗机构,采集样品154份。采集后样品按照《医院消毒卫生标准》规定时限送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检验。抽检过程中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录像、拍照,制作采样记录和现场笔录,由当事人签字确认。2019年12月份,根据第三方检验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对5家监督抽检不合格单位依据《消毒管理办法》、GB15982-201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相关规定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查找原因进行整改,整改后择期进行复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