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正确引导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运行管理和使用,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保障公众健康,4月30日,我市印发《枣庄市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专项监督检查。
按照方案要求,5月12日至5月31日,市支队与各区(市)卫生监督人员通过现场指导、宣传培训等方式进一步熟悉、掌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类型以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切实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督执法水平。
本轮督导主要针对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大型商超、住宿场所,现场检查经营单位13家。监督员在现场查阅集中空调管理、维护、清理、检测等档案资料,督促公共场所经营者在集中空调使用前必须进行卫生检测,检测结果合格方可使用。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未建立健全集中空调卫生档案、未按规范进行清洗消毒、未进行检测等情况分别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份,并责令整改。随着专项活动不断推进,我市将进一步加大新闻宣传,对情节严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立案查处并及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