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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游泳 健康先行

作者:公共场所和学校卫生监督科 来源:枣庄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 时间:2022-06-06 16:54

随着夏季来临,气温逐渐升高,不少市民朋友都会选择游泳消暑。目前正是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时期,全国出现多点散发的态势,如何实现既锻炼身体,又降低游泳过程中健康风险?在此,我们提醒广大市民,游泳时要做到“四看一闻一有”。

一是要“看”游泳场所是否持有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并亮证经营。应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游泳场馆游泳。

二是要“看”游泳场馆是否有禁浴标示和池水检测公示牌。游泳者应自觉做好健康承诺,在患有肝炎、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性病等疾病时避免入池游泳,以免污染水质或发生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

三是要“看”否有强制性淋浴和浸脚池。游泳者入泳池前自觉进行全身冲淋消毒(去除汗液)和浸脚消毒(脚部消毒),不在池内小便,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四是要“看”游泳池水是否清澈透明、是否有悬浮及沉淀物,尽量避开游泳高峰期。

五是要“闻”游泳池水是否有“消毒水味”,由此判断游泳池水是否消毒。

六是要“有”安全意识。游泳时应注意安全,严防溺水事故,少年儿童做到不私自下水游泳。

同时,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提醒游泳场所经营者,严格按照游泳场所卫生规范的要求,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切实做好每日池水自测公示、保证消毒设施正常运转并如实记录,同时做好消毒药品管理存放等工作。近期,市支队将开展全市游泳场所专项监督检测工作,确保游泳场所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和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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