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山东健康集团枣庄中心医院、枣庄市妇幼保健院过期、损毁的麻精药品开展了监督销毁。
执法人员现场对照申报销毁的麻精药品明细表,对药品的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效期、数量、生产企业等逐一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按照流程进行销毁。销毁后按照医疗废物处理原则集中统一处理,并对销毁情况进行备案记录。整个过程由枣庄市卫生健康综合支队执法人员和医疗机构相关负责人全程监督。并对销毁情况进行拍照和全程执法记录。
此次共监督销毁吗啡、布桂嗪、芬太尼、羟考酮、哌替啶、麻黄碱等药品,共计注射液233支、片剂307片、贴剂12贴。
通过对过期、损毁的麻精药品进行监督销毁,有效避免了麻精药品流入非法渠道,促进了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确保了群众的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