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职业病诊断机构法律意识,规范职业病诊断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山东省职业病诊断医师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9月7日,市支队对枣矿职防所职业病诊断机构依法开展职业病诊断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重点检查了职业病诊断机构备案、诊断医师资质、仪器设备配备情况;职业病诊断工作程序和质量管理制度;执行《职业病诊断文书书写规范》(GBZ/T 267-2015)情况;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的出具及发放、职业病诊断档案、职业病报告等情况。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支队当场反馈给单位管理人员要求限期整改并督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