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粒籽源植入治疗放射防护行为,保障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执法监察局医疗机构《125I粒籽植入治疗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工作安排,我市通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结合大型医疗机构综合监督执法等形式对我市医疗机构125I粒籽植入治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卫生监督执法人员通过查看现场、查阅资料、访谈工作人员等形式对我市5家医疗机构125I粒籽植入治疗工作开展了监督检查,对照《125I粒籽植入治疗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中“医疗机构125I粒籽植入治疗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内容逐项检查并填写表格。
检查发现,5家医疗机构均获得相应许可登记,开展的125I粒籽植入治疗项目与《放射诊疗许可证》一致;125I粒籽植入治疗安全管理工作有正式的制度、规定,实际工作中基本能够落实制度和规定的内容、配备了专(兼)职的管理人员,负责放射诊疗工作的质量保证和安全防护;放射工作人员管理与防护措施基本落实到位;工作场所安全与防护管理基本符合要求;患者管理与防护工作基本符合要求;设备与质量保证管理工作基本规范。
对存在的粒籽源出入库登记不规范、粒籽植入治疗质量保证方案不全面、应急预案未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粒籽源源活度质量控制检测不规范等问题,监督检查人员现场予以指导完善,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