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处置各环节工作,切实、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开展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检查的通知》(枣卫办字[2023]5号)通知要求,市支队对市直属10余家医疗机构、疾控中心、中心血站开展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了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制度、应急方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培训情况;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登记的情况;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情况;医疗废物、污水的处置情况;实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医疗卫生机构与具有资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签订合同的情况。
检查中发现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暂存设施不符合要求、医疗污水消毒效果监测不规范、工作交接记录登记不规范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监督员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认真查找了薄弱环节,下一步将积极探索建立医疗卫生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和措施,切实有效地保障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污水规范化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