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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走基层-枣庄市开展学校卫生督导检查活动

作者: 来源: 时间:2023-03-10 11:26

为进一步做好枣庄市2023年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落实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四部门《要求做好2023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的各项措施规范有效、科学运转在各区(市)教育局及卫生监督机构配合下,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于2023227日起对各区(市)托幼机构、小学、中学和高校的学校卫生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此次督导检查主要包括四项内容:一、教室、生活环境卫生,重点检查教室采光、照明、课桌椅配备情况;教室、学生宿舍通风设施使用情况;教学楼、宿舍楼设施设备配置情况等。二、传染病防控,主要包括“一案八制”及制度落实情况;卫生室、保健室设置情况;健康教育、宣传培训情况。三、生活饮用水卫生,主要包括使用涉水产品的学校是否取得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及定期清洗消毒情况;采用自建设施供水或二次供水的学校是否规范落实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相关制度。四、校内公共场所,学校对校内公共场所的日常管理情况。

督导检查发现,一是各学校在组织领导及制度建设上相对重视,分别通过微信、黑板报、宣传海报、班会、主题教育等多形式、多途径开展流感、水痘、手足口病、诺如病毒等传染病健康教育活动,但在具体制度落实上仍有疏漏,部分高校及民办教育机构制度建设不完善,制度落实不到位。二是部分学校教室照明灯具设置不符合相关规范,存在灯具过高、亮度及显色指数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情况。三是涉水产品批件索取及核对存在疏漏,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档案及清洗更换消毒记录。四是学校积极推进联系属地医疗机构,通过设置执业延伸点等形式,设立校卫生室,但仍有部分学校未按规定设置校卫生室。

针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市支队协同区市监督机构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力度,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整改要求。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教育主管部门,通过增强部门联动,促进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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