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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乙管”后,市支队开展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告专项监督检查

作者:传染病监督科 来源:传染病监督科 时间:2023-03-16 16:13

“乙类乙管”后,市支队开展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告专项监督检查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转为“乙类乙管”后,为做好疫情报告工作,保证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完整,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按照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对市直属医疗机构、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疫情信息报告专项监督检查

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建立情况、开展疫情报告管理自查情况、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卡填写情况,并对门诊日志、出入院诊断、检验科实验室诊断结果进行抽查,结合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报告情况,查看法定传染病是否存在瞒报、谎报、缓报情况。检查发现,大部分医疗卫生机构疫情报告工作制度完善、疫情报告自查工作有信息化系统支持、未发现瞒报、谎报、缓报新冠病毒感染疫情现象。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单位传染病疫情报告卡填写不规范、门诊日志内容不全面等问题提出卫生监督意见,责令其按要求限期整改。


疫情报告的及时准确,关系到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采取,按规定进行疫情报告有利于卫健部门及时掌握传染病疫情信息,尽早采取控制措施,防止传染病的传播和流行。下一步,市支队将继续推进专项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督促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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