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起,枣庄市卫生健康执法支队开展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的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涉水产品生产企业6家,通过阿里巴巴、淘宝等网络销售平台检索3家涉水产品经营单位,1家待进一步核实检查。
一、加强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
对生产企业的选址、设计与实施、生产过程控制、原材料和成品的贮存和运输、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等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涉水产品生产企业是否按照卫生许可批件批准的内容进行生产;生产工艺是否改变;是否使用可能对产品卫生安全存在潜在威胁的原材料及辅料;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是否与批准内容一致。
二、加强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管理人员的普法宣传。
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提高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
蓝盾卫士在此提醒: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生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规定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取得批准文件后,方可生产和销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使用无批准文件的前款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