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疫苗监管“四个最严”的工作要求,规范预防接种服务行为,保障群众疫苗接种安全。根据市卫健委《关于开展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市支队开展了2023年预防接种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圆满完成既定任务目标。
此次专项检查严格按照《疫苗管理法》《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等有关法律规范要求,落实预防接种监督执法职责,对市直属10余家医疗机构、1家疾控机构开展了执法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或接种非免疫规范疫苗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疫苗接收、购进、储存、配送、供应、接种、处置记录;公示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接种前实施“三查七对一验证”
接收或者购进疫苗时索取并保存相关证明文件、温度监测记录;疫苗储存符合冷链储存有关规范要求等内容。
检查发现,大部分医疗卫生机构能够规范开展疫苗接种工作。但少数医疗机构还存在着预防接种信息电子记录保存工作不符合要求,疫苗运输工作不规范,产科接种室布局流程不规范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责令有关单位按要求整改到位。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现场对预防接种人员普及了《疫苗管理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其开展疫苗接种工作,确保接种安全。
下一步,市支队将适时采取“回头看”工作措施,强化预防接种监督检查频次和质量,加强疫苗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不断提高预防接种监督管理的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