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枣庄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市直机关第五期(2023年第二期)青年理论集中学习工作的通知》要求,7月7日,市支队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在支队东会议室开展集中学习交流。
会上,大家共同学习了《枣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构建亲情统一新型政商关系实施办法(试行)》内容。学习后,大家结合自身岗位职责,就《枣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四章法制环境”内容,交流沟通了工作中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心得感想。并对执法工作中涉及到的《枣庄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1 年版)》落实情况进行了讨论。
最后,支队党总支副书记、副支队长范光计同志要求青年理论小组成员要再次认真学习三个文件内容,以更大的格局和更宽的视野从事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以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导向,以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为着眼点,规范、公正执法,为枣庄市各类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