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群众饮水卫生安全,加强自建设施供水单位卫生监督管理,2023年4月起,我市开展以“规范供水卫生管理,提升卫生监督效能”为主题的自建设施供水卫生安全专项执法行动。通过前期对城市市政供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自建设施供水单位的全面摸排,各区市基本完成辖区内集中式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覆盖。
2023年8月16日,市支队按照蓝盾行动工作方案,开展生活饮用水督导检查和水质抽检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是检查自建设施供水单位基本情况和卫生管理状况,并对供水水质进行抽检。目前市支队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峄城区、滕州市和薛城区的2家自建设施供水单位和11家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了水质抽检。
此次专项行动,执法人员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要求,现场查看水源周围是否存在污染源、水源地设备是否规范设置、供水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水质消毒设备运转、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索证、水质自检及相关记录等情况,同时对集中供水单位的出厂水进行抽样检测。在监督检查的同时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要求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强化依法从业意识,增强责任感,树牢风险意识全面落实卫生安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供水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保障人民群众用水卫生安全。后续,市支队将针对本次专项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卫生安全问题及水质检测结果,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并做好相应的技术指导,并及时汇总向相关主管部门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