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切实改善人居环境,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细则,近日,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组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全市“四小”公共场所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此次检查对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评估标准,重点对小理发店、小歌舞厅、小旅店、小浴室等公共场所的卫生许可证是否齐全有效、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室内外环境是否卫生整洁、公共用品用具配备及消毒制度落实是否符合国家要求、证件公示及公益宣传是否上墙等进行全面指导检查。针对部分“四小” 公共场所存在消毒记录不完整、 “两证”公示不规范、卫生检测报告未公示等问题,检查组现场给予指导并及时反馈所在区(市)跟进落实,确保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已检查“四小”公共场所130余家,基本实现主要区域全覆盖。
下一步,市支队将持续强化专项督导检查,并对前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回访复查,严格按照创卫工作要求,举一反三、对标对表,狠抓问题整改,不断增强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同时积极营造创建氛围,切实助力我市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