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营造公平、公正、高效、便捷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结合卫生健康执法实际,制定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该方案重点明确了八项工作措施:
一、做到依法全面履职。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签订《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规范委托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将执法职责明确到科室、岗位,落实到每一名执法人员。认真落实《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试行)》,保障依法全面履职。
二、坚持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严格遵守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认真执行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落实行政执法告知制度、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审慎实施执行措施,督促违法行为人整改落实。
三、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动态调整并落实卫生健康领域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一般违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实行柔性执法,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探索执法“观察期”制度,除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禁止或者涉及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情形外,对符合国家和省、市政策导向、有发展前景的新业态、新模式企业,给予合理的执法“观察期”,“观察期”内优先采取柔性执法方式,努力营造更加宽容的制度环境、更加规范的法治环境。
四、深化信用监管。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信用信息修复服务,帮助符合条件的被处罚人及时完成信用修复。根据上年度行政执法开展情况,对有失信行为的单位,形成下一年度分级分类监管清单。推行医疗美容机构、口腔医疗机构、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开展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价、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
五、推行智慧监管。推行非现场监管,重点在医疗废物处置、餐饮具集中消毒、单采血浆站、医疗美容机构、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重点部位等领域推行远程视频监控和人工智能识别预警。推进二维码查询系统应用,促进行政相对人提升管理水平。
六、实施综合监管。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和国家、省市有关综合监管的实施方案,不断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开展跨部门综合执法,加强部门沟通协调,落实“综合监管一件事”工作部署,探索风险隐患跨部门联合监测、问题线索跨部门联合处置,逐步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协同方式,提高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效。实行跨专业联合执法,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七、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执法和服务的各个环节。坚持边执法边普法,深入被监督单位开展现场普法。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法治教育。围绕卫生监督热点难点问题,组织执法人员解读卫生法律,正确引导舆论。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智慧普法,增强普法的覆盖面和精准度。
八、优化备案服务。实行“一网通办”“不见面受理”“纸质材料零提交”,对通过省备案信息平台上传的备案资料原则上做到即报即审,向社会公示办事流程、办事指南和备案示范文本,推进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程序更简、时间更短、服务更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