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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完成“蓝盾行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作者:传染病监督科 来源:传染病监督科 时间:2023-11-20 10:52

为深入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落实《2023年卫生监督执法“蓝盾行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相关要求,规范医疗废物处置,提升监督执法效能,我市全面开展了2023年度“蓝盾行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本次专项监督重点检查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制度、应急方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培训情况;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登记的情况;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情况;医疗废物、污水的处置情况;实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医疗卫生机构与具有资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签订合同的情况;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情况。 


全市共监督检查医疗卫生机构2306户次,立案查处165起,罚款8.11万元。对发现问题的医疗机构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医疗机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要求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医疗废物、污水无害化处置措施,切实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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