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监督中心:
针对住宿类公共场所暴露出的卫生问题,2019年初我委部署开展住宿场所卫生专项整治。各地按照要求,以规范客房卫生清扫和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为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强化落实公共场所经营者卫生安全主体责任。截至2019年3月31日,各地卫生健康部门共报告监督检查住宿场所157011家,责令25868家单位整改,依法对3474家单位立案查处。通过专项整治,有力遏制部分住宿场所经营者无视卫生要求、恶意压缩经营成本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形成住宿场所遵法守法、严格落实卫生管理要求的积极态势。各地要认真总结分析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充实一线卫生监督执法力量,巩固扩大专项整治成果;要强化责任,对专项整治期间查处的有多项违法情形的住宿场所,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依法从重处罚,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完善综合监管措施,对本辖区一年内多次违法受到查处的住宿场所,采取约谈企业负责人、增加抽查频次、公示执法结果、向社会曝光违法行为等手段,形成有效震慑,维护住宿场所良好卫生环境。
附件:1. 专项整治期间查处的有多项违法情形的住宿场所经营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