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薛城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继续对理发店、宾馆、公共浴室、美容场所、商场、影院、书店、游泳场所等公共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具体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一)保持公共场所内空气流通。保证空调系统或排气扇运转正常,定期清洗空调滤网,加强开窗通风换气。
(二)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
(三)理发店进出口处和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洗手间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四)公用物品及公共接触物品或部位要加强清洗和消毒。
(五)进入经营场所人员要戴口罩,经营者应在门口提供一次性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