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春节临近,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发生,自1月10日起,滕州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对全市重点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餐饮具消毒企业开展了春节期间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制定《2021年春节期间公共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以大型商场(含超市)、宾馆、沐浴场所、美容理发、影剧院、候诊室、歌舞厅、车站、生活饮用水、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组织公共卫生监督相关科室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二是广泛宣传。在专项检查的过程中,公共卫生监督相关科室面对面开展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共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引导经营单位牢固树立公共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引导群众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是突出工作重点。在加强对宾馆、沐浴、美容理发、商场、歌舞厅、电影院等场所卫生监督的同时,重点对各单位及场所在设置体温检测点及疫情防控物质储备登记情况,入场人员检测体温和查验健康码及体温异常人员报备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目前,已检查各类公共场所176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76份,对2家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单位立案处罚,对11家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单位给予行政警告处罚。
四是做好应急措施。建立应急预案,健全值班制度,畅通人员联系方式,确保一旦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严格按规定及时上报并依法采取科学、有效的应对措施消除存在的卫生安全隐患,为广大市民提供卫生安全的公共卫生消费环境。(撰稿人:杨昆;审核:满新立;滕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