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要求,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2021年卫生健康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精神和我市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工作安排,滕州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完成了我市国家和滕州市双随机抽取的公共卫生492件现场监督检查和抽检采样检测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细化任务。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召集牵头科室负责人,安排部署抽检工作,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制定了“双随机”抽检工作计划、方案和现场检查表格,同时联合中标的第三方监测公司严格按照抽检项目进行了采样监测,确保检查和抽检工作有序稳步开展。
二是严格标准,确保规范。为确保完成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执法大队公共卫生监督科室人员严格按照方案通知和检查标准开展监督抽检工作,现场填写了双随机现场监督检查表,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中标的第三方监测公司严格按照双随机“检验项目”开展现场监测,并由单位负责人现场陪同监督抽检。
通过对国家和滕州市随机抽取的公共卫生138件(公共场所70件、生活饮用水8件、餐饮具消毒1件、学校卫生58件、消毒产品1件)和滕州市双随机抽取的公共卫生354件(公共场所209件、生活饮用水36件、餐饮具消毒3件、学校卫生92件、消毒产品14件)现场监督检查发现,绝大多数单位均能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管理工作;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均已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同时责令立即整改,目前已立案行政警告处罚17件。
下一步,我大队将加大巡查复查力度,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坚决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确保公众健康安全。(撰稿人:杨昆 滕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