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国家卫生乡镇评审涉及卫生监督有关工作,加强职责范围内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形成迎接国家卫生乡镇评审良好局面,确保如期完成各项任务,台儿庄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点围绕《国家卫生乡镇(县城)评审细则》(试行)中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有关学校卫生、职业卫生专业的评审标准、评审要素等内容,依据行业规范,本着“突出重点、明确目标”的原则,抽调大队有关业务科室人员、涉及评审镇(街)卫生院的卫生监督协管员组成国家卫生乡镇评审卫生监督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组,专职负责此项工作,从11月30日开始,定期对涉及卫生监督的专业开展工作调度、业务指导和被监督单位监督检查,督促全面做好迎接评审各项准备,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圆满完成国家卫生乡镇评审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