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保障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台儿庄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全区工作实际,制定了《台儿庄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实施方案》,上报区卫生健康局,明确了市场监管、城乡水务、教育和体育、民政、镇(街)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职责,成立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组,重点加强全区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监督管理和水质检测,做到系统掌握和分析生活饮用水状况,及时处置发现的各类问题和安全隐患,进一步创新监管模式,完善监管方式方法,提高监管工作质量,促进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科学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