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枣庄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张显军一行来滕对宾馆、影剧院、商场等密集场所公共场所卫生及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节前专项检查工作,滕州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郭占春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实地检查了滕州宾馆有限公司、滕州市人和广场等7家公共场所单位,通过检查,7家公共场所单位执行国家卫生标准情况和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较好,基本按照规定配备卫生管理人员,场所环境整洁,清洁、消毒情况落实到位,消毒方法和药物配比掌握较好,室内通风换气,建立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档案,基本能按照要求落实清洗、消毒和卫生检测工作;场所从业人员接受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健康状况每日监测登记完善、按照规定频次接受核酸检测、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等。但部分单位存在卫生检测报告临期、从业人员每日健康登记、顾客健康状况登记不全,个别单位未建立从业人员每日健康登记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枣庄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当场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一是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每日监测登记,完善保存各项记录,加强从业人员疫情防控知识及消毒方法、药物配比培训,推进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二是各公共场所单位按照规定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卫生检测,推动经营行为规范化,落实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要求滕州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节日期间要加强公共场所单位巡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逾期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单位,要依法立案进行查处,确保公共场所单位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确保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撰稿人:杨昆 滕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