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市、区 疫情防控指挥部及市卫健执法支队、区卫健局要求,近日,区卫健执法大队组织3个执法检查组,对辖区医疗机构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疫情防控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本次专项执法检查的范围涉及城区所有个体诊所及部分村卫生室。
检查的内容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主要为:预检分诊是否标志醒目、流程规范,是否配备测温设备、口罩、消毒设施,是否严格执行测温、验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工作人员是否掌握中高风险区及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等知识,是否询问患者相关病史及旅居史(流行病学史)并进行记录;是否将发热患者及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或具有流行病学史的患者规范转至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是否对发热患者进行追踪,记录核酸检测情况,完成闭环管理;是否收治发热患者;门诊日志、处方与预检分诊记录是否一致;诊疗区污物处理区生活区等区域是否相对独立,布局合理,标识清楚,通风良好;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是否消毒;工作人员个人防护措施是否落实;洗手设施、干手设施、快速手消毒剂是否配备完善;清洁消毒工作是否执行到位,是否有紫外线灯、含氯消毒液、配置容器、浓度检测试纸等,并有空气、物表、地面、物品消毒记录;所有进入医疗机构的人员是否佩戴口罩,是否保持至少 1 米的社交距离,严控人员密度,避免人群聚集;医疗废物是否严格分类收集,并使用专用容器盛放,医疗废物是否规范交接,等。
截至1月18日,共计监督检查个体诊所及卫生室53家。对发现的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行为,执法人员当场责令改正,并进行通报批评,其中3家医疗机构被责令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