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和非医疗机构放射卫生工作管理,有效防范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发生,按照区卫健局《关于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和非医疗机构放射卫生工作专项行动的通知》(市中卫健字〔2022〕15号)的要求和我科工作安排,于8月下旬开展了医疗机构和非医疗机构专项监督检查行动确保放射诊疗质量和防护安全,有效保障患者、公众和从业人员的健康权益。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对放射诊疗机构的《放射诊疗许可证》持有情况、大型设备配置许可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及场所检测情况、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情况、防护工作制度的制定落实、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进行集中监督检查及整治。
检查发现,除少部份机构未及时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未完善放射工作管理档案外,均能依法依规执业:医疗卫生机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0%以上,非医疗机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5%以上;接触放射性职业危害因素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100%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和非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放射防护管理人员和接触放射性危害因素的放射工作人员培训率均达到100%以上;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达到100%以上;放射工作场所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截止目前,我科已完成全部专项检查计划,立案处罚2家医疗机构。下一步,我科将针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回访调查,确保整改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