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春节期间公共场所卫生安全,规范公共场所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的公共卫生安全环境,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确保广大市民和来滕旅客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滕州市开展了春节期间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工作。目前共检查各类场所157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57份,对6家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单位现场给予警告处罚。
为做好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滕州市按照枣庄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关于开展春节期间公共场所卫生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组织公共卫生监督相关科室,重点对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宾馆、影剧院、商场、浴室及美容美发等场所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立即整改,并及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绝不姑息,确保公共场所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检查中执法人员重点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情况,顾客用品用具、公共区域及设施、接触物体表面清洁消毒情况,室内通风换气等情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疫情防控预案措施等关系到健康的事项进行了细致的监督检查。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的经营单位,卫生执法人员现场予以指导,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经营单位按时限期整改到位。
同时滕州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建立了应急预案和值班制度,畅通了人员联系方式,确保一旦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严格按规定及时上报并依法采取科学、有效的应对措施,消除存在的卫生安全隐患。在专项监督检查过程中,加大了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律法规和公共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引导经营单位牢固树立公共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筑牢春节期间的公共卫生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