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管理,保障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自2月21日起,滕州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市水务局、镇街相关部门在全市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
此次卫生监督检查,共分四个检查组,计划监督13个乡镇27个农村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检查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要求,重点对供水单位的水源卫生防护、从业人员的健康合格证明及卫生安全培训、涉水产品的索证索票、卫生许可、水质和供水设施的消毒等情况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和安全巡查。
对供水单位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分析、认真研判和全面指导,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并要求涉及镇街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持续跟踪指挥、督导、组织、协调,认真落实后续整改,限期上报整改报告。
下一步,执法人员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回头看”检查,全面提升农村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的卫生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