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2日,薛城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到一起群众举报,称某医疗美容诊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美容活动,该人员涉嫌无证行医。
薛城区卫健执法大队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执法人员调查处理。经调查,该医疗美容诊所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为合法医疗机构。该医疗美容诊所为举报人开展医疗美容活动,相关人员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确认该医疗美容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卫生技术工作和相关人员非医师行医的违法事实。经合议,该医疗美容诊所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遵照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二十九条,决定对该医疗美容诊所罚款5万元。相关人员涉嫌非医师行医,另案处理。
近日,该医疗美容诊所主动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该案顺利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