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能,督促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落实依法生产主体责任,保障消毒产品生产质量和卫生安全,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和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要求,滕州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滕州市2023年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方案》要求,对全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
本次共检查消毒产品生产企业9家,重点检查了各生产企业综合管理情况、生产过程管理情况、产品卫生质量管理情况,并根据综合评价内容逐项核实检查指标,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评,推动综合评价管理落实到位。检查结果显示,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场所基本符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要求,且持有有效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但也发现部分消毒产品存在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要求及检验项目不全、无书面文件等问题,卫生监督员根据《消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存在问题的企业限期整改。
下一步,滕州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持续加强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消毒产品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好消毒产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同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探索解决问题有效办法,提升综合评价管理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