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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开展用人单位高温作业职业卫生专项检查

作者:李伟 来源:滕州市卫健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时间:2023-06-16 17:27

高温天气如期而至,为做好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促进用人单位对高温工作岗位的职业健康管理,保护高温作业劳动者的身心健康,滕州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存在高温作业岗位的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单位防护措施配备情况、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在暑期来临之前组织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查体情况、高温防暑应急演练情况及应急药品配备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责令用人单位整改;现场为企业劳动者发放了高温作业防护小知识,讲解了高温季节的注意事项。

下一步,滕州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督促用人单位加强高温季节各项防护,提高管理能力,落实主体责任,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附:高温作业职业健康风险提示

高温作业职业健康风险提示

随着夏季高温季节的来临,滕州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提醒全市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要增强预防职业性高温中暑的意识,防止职业性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

一、各用人单位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规定采取如下防暑措施来避免职业性中暑的发生:

(一)合理布置生产性热源,采取隔热、通风降温等措施;

(二)高温车间建立空调休息室,休息室温度为25~28℃;

(三)补充含盐清凉饮料,含盐量为0.1%~0.2%,饮料温度低于常温;

(四)针对露天高温作业,调整工休制度,避免长时间接触高温;

(五)加强职业健康监护,认真做好高温季节到来之前的体检工作,避免职业禁忌证者从事高温作业,如未控制的高血压、慢性肾炎、未控制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未控制的糖尿病、全身大面积皮肤疤痕≧20%以上(工伤标准的八级)和癫痫,不宜从事高温作业。

(六)制定应急预案,用人单位应当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加强劳动者高温防护和中暑急救等职业健康知识培训,提高劳动者的自救互救能力。

二、在炎热气候下,为了预防职业中毒,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采取设备密闭、机械通风措施,降低毒物浓度。

(二)进行车间空气检测,避免职业中毒。

(三)进行上岗前前职业健康检查,避免职业禁忌证者接触有毒物质。

(四)做好在岗期间职业健康监护,早发现,早采取合理措施,避免健康危害进一步扩大。

(五)根据作业特点,为工人配备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

(六)减少工人接触毒物的时间,避免长时间加班,尤其是在通风不良的工作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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