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近日,滕州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姜屯镇某村一非法行医场所进行突击检查。
经查,该场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执法人员依法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停止非法执业活动,张贴公告予以取缔,并对当事人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在此,滕州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就医时要查看场所是否悬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行医人员是否有医师执业证书等行医资质,确保就医安全。(徐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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