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全面提高职业健康监管的精准性、有效性、时效性,促进我市职业危害用人单位带头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职业健康长效机制,落实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主体责任,根据《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和《滕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滕州市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滕州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从10月份下旬开始实行为期2个月的职业卫生监管非现场执法检查。
首先下发《关于2023年职业卫生非现场执法检查的通知》,明确检查时间、范围、内容和方式,让用人单位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其次科室人员认真学习法规和规范、统一检查标准,力求向用人单位讲解更仔细、更清楚。再次对各用人单位上报的职业健康档案进行逐一查阅,同时向被查用人单位反馈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
对于初次违法行为轻微并能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以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建议、行政指导等为主,用人单位积极配合落实整改,真正做到服务企业、帮扶企业,全力打造卫生健康系统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