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好工作“前站”。为精准做好专项工作,确保监督信息准确,4月份,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医疗机构基本信息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医疗机构基本信息摸底调查表》,完成了199家医疗机构(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基本信息摸底核查工作,确保专项执法监督信息准确、更新及时。
二、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为切实抓好工作,制定了《2023年卫生监督执法“蓝盾行动”实施方案》,完善了专项监督检查表格,明确了检查重点和工作要求,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中医诊所及中医养生机构专项整治、医疗文书法律风险防范能力提升、民营医院消毒灭菌工作规范化提升、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检查、新冠感染疫情(传染病防治)信息报告等工作进行认真安排部署,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960余人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5份,对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
下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工作规范,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坚持以存在的问题为导向,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切实提高卫生健康执法监督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