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卫生监督机构:
为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住宿业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卫生标准、规范。根据《全市住宿场所卫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进度的要求,经研究定于2019年8月27日至29日对全市住宿场所卫生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按照《2019年住宿场所专项整治监督检查表》的内容,实地查看大、中型住宿场所落实情况。
(二)查看各区(市)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住宿场所卫生专项整治工作资料 。
二、督导方式和范围
督导活动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查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反馈意见、指出存在问题及薄弱环节,并将督查情况进行公示。每区(市)随机抽查2家住宿场所。
三、督导组成员、督导时间
组 长:张显军
成 员:高聘金 胡波
督导时间:8月27日薛城区、市中区
8月28日滕州市、山亭区
8月29日台儿庄区、峄城区
四、其他事项
督导组在组长统一领导下,高度负责、严肃认真,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对在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场指出并予以指导,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要求,避免给区(市)造成不必要的负担。
枣庄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