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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枣庄市妇幼保健院行政处罚的信息

作者: 来源: 时间:2022-07-25 11:53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项  目

基本信息

行政相对人名称

枣庄市妇幼保健院

处罚机关

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案件名称

未按规定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案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枣卫医罚字[2022]0002号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事由

未按规定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

处罚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二)、《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百五十五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70400493310276M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于**

处罚结果

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0元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2年7月22日

行政处罚公示期限

2022.7.22-2023.7.22

救济渠道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枣庄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薛城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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