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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2022年1月-7月卫生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公示

作者: 来源: 时间:2022-07-27 15:32



1. 枣庄市某医院口腔科医师华某某伪造门诊病历案。2022年1月24日接到群众举报后,枣庄市卫生健康委执法人员对枣庄市某医院进行调查,发现枣庄市某医院口腔科医师华某某伪造患者赵某某门诊病历。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枣庄市卫生健康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第(五)项,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十七条定,给予医师华某某暂停执业活动6个月的行政处罚。

2. 乡村医生张某龙重复使用一次性卫医疗器械案。2022年5月19日,台儿庄区卫生健康局对泥沟镇卫生院某卫生室进行检查,发现该卫生室乡村医生张某龙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张某龙的行为违反了《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台儿庄区卫生健康局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三十九条,给予其警告、罚款800元的行政处罚。

3. 某酒店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顾客使用的布草进行保洁案。2022年5月24日,台儿庄区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对某酒店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店正在营业,给顾客使用的清洗消毒后的布草放在布草间右侧架子顶端,未按照规定进行保洁。该店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台儿庄区卫生健康局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二百六十九条,给予该店警告、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4. 某自来水供应管理站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案。2021年10月21日,枣庄市卫生健康委执法人员对某自来水供应管理站进行检查,发现该自来水供应管理站未对生活饮用水进行消毒处理,郭某某、刘某某两名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未持有有效的体检合格证明仍上岗工作。执法人员对该自来水管理供应站进行水质抽检,检验报告显示菌落总数不合格。该自来水供应管理站的行为违反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十一条第一款,枣庄市卫生健康委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四)项,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二百八十一条、第二百八十四条,给予该自来水供应管理站罚款22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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