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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 **医院行政处罚的信息

作者: 来源: 时间:2023-06-01 10:30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项  目

基本信息

行政相对人名称

枣庄海化薛焦医院

处罚机关

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案件名称

枣庄海化薛焦医院未按照规定保管精神药品处方案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2023031714552637267603

处罚类别

警告

处罚事由

未按照规定保管精神药品处方案

处罚依据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2370400MJE220059A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张磊

处罚结果

警告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3317

行政处罚公示期限

2023.3.17-2024.3.17

救济渠道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枣庄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薛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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