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
基本信息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枣庄市口腔医院 |
处罚机关 |
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案件名称 |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案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枣卫医罚字【2023】第0005号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 |
处罚事由 |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
处罚依据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一百六十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704004933103051 |
居民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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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柏林 |
处罚结果 |
警告;罚款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10月30日 |
行政处罚公示期限 |
2023.10.30-2024.10.29 |
救济渠道 |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枣庄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薛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