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
基本信息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滕州诚德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
处罚机关 |
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案件名称 |
超出批准范围从事放射诊疗工作案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枣卫放罚字〔2024〕第001号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事由 |
超出批准范围从事放射诊疗工作 |
处罚依据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三)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481MA3RGRD191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王光亮 |
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10月10日 |
行政处罚公示期限 |
2024.10.10-2025.10.9 |
救济渠道 |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或枣庄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薛城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