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首页 > 综合执法 > 政策法规

关于印发《枣庄市2021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胡波 来源:枣庄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 时间:2021-05-20 08:34

关于印发《枣庄市2021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为规范公共场所管理水平,调动公共场所经营者积极性,认真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根据市卫健委《关于印发《枣庄市卫生健康监督守正创新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枣卫办字[2021]32号)要求,结合我市迎接国家级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情况,我支队制定了《枣庄市2021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工作要求一并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积极推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实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工作的相关工作机制,确保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公共场所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良好氛围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宣传培训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普及公共场所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卫生知识,及时向社会提供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信息,提高消费者认知和防范能力,增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守法和自律意识。要加强对卫生监督员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培训,切实提高卫生监督员对卫生法律、法规及《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的认识水平,准确掌握标准和要求,不断提高卫生监督水平。

三、分级负责,确保公共场所卫生量化分级管理有效实施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按照《方案》要求,对辖区内的公共场所100%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设A、B、C三级,市级负责A级督导复核公示,区(市)级负责本辖区内公共场所的量化评审及A级单位推送工作。各区(市)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意见,积极探索公共场所卫生监管模式,建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长效机制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信用体系,推行公示制度,有效利用卫生监督资源,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水平。

四、健全档案,实现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动态监管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档案是每个公共场所卫生状况的真实反映。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详细记录监督检查情况、检查评定分数和信誉度级别等内容,及时整理归档。日常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要使用量化评分表确定分数,根据分数及时变更卫生信誉度级别,调整监督频次,确保有效监督。

附:枣庄市2021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方案  

枣庄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

                           2021年513日    

枣卫支〔2021〕7号 关于印发《枣庄市2021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枣庄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 版权所有 网站地图 鲁ICP备:11021794号 网站标识码:3704000007 
地址:枣庄市薛城区光明大道4139号(市交通运输局二楼) 邮编:277800 电话(Tel):0632---3698600 E-mail:zzwsjd@163.com

鲁公网安备 370400020010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