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某口腔诊所未严格执行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案
【案情介绍】
某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监督执法人员根据国家“双随机”任务清单,于2024年8月2日在对某口腔诊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口腔诊所无菌室无菌柜存放用纸塑包装袋包装的口腔医疗器械内无化学指示卡。查阅《消毒灭菌记录本》,未发现使用中的小型高压蒸汽灭菌器的生物监测记录。执法人员对有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证实该口腔诊所对可重复使用的口腔医疗器械消毒后未进行化学监测,使用中的小型高压蒸汽灭菌器未落实每月一次生物监测,未严格执行《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6.6.4b)和附录E.2.3.2的规定。最终认定该口腔诊所未严格执行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的行为。
【处罚结果】
某口腔诊所未严格执行《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506-2016)的行为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给予某口腔诊所处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医疗器械清洁无菌,是预防交叉感染、保障患者健康的重要措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医疗器械的消毒灭菌工作,强化对医疗机构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升其消毒灭菌的意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确保医疗器械的洁净无菌。此次案例也为其他医疗机构提供了警示,督促他们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认真履行医疗器械消毒灭菌的职责,从根本上预防传染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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