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的文件要求,枣庄市“2018-2019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申报工作已全面开始。
本次申报的具体标准有:
1、“无偿献血奉献奖”用于奖励多次自愿无偿献血者,其奖项包括金奖(献血40次以上)、银奖(献血30次及以上,少于40次)、铜奖(献血20次及以上,少于30次)。全血每200毫升按1次计算,机采血小板每1个治疗单位按1次,2个治疗单位按2次计算,献血量统计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2、此前获得过金奖的,献血次数自上一次获得金奖时统计的第40次献血日期起重新计算(不含第40次),根据新累计的献血次数授予奖项;获得银奖、铜奖等其它奖项的可累计申报更高奖项,累计不足更高奖项者不重复申报。
3、在全国不同地区参加过无偿献血的都可累计献血次数。凡是在枣庄市中心血站参加无偿献血,并且献血量已达到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相应奖项的评奖要求(累计献血20次及以上),枣庄市献血办会为您进行统一申报。曾在外地献血的献血者,请将身份证复印件、《无偿献血证》复印件,于2020年3月6日前,提交至血站1楼107室(往届已提交过的,无需再次提交)。申报热线:0632-3691705、3350732。
为避免遗漏,请符合条件的献血者与市献血办及时联系,不要错过申报期。
枣庄市献血办公室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