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出生医学证明补发及印章管理工作,根据《山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我市《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有关工作调整如下:
自2020年7月1日起,枣庄市妇幼保健院不再承担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工作,各区(市)妇幼保健机构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工作。
全市出生医学证明补发单位及咨询电话:
滕州市妇幼保健院:0632-5085521;
市中区妇幼保健院:0632-3013919;
山亭区妇幼保健院:0632—8813900;
薛城区妇幼保健站:0632-4483062、0632-4483901;
峄城区幼保健站:0632—7796266;
台儿庄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0632-668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