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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有关工作的公告

作者: 时间:2020-06-12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出生医学证明补发及印章管理工作,根据《山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我市《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有关工作调整如下:

2020年7月1日起,枣庄市妇幼保健院不再承担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工作,各区(市)妇幼保健机构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工作

全市出生医学证明补发单位及咨询电话:

滕州市妇幼保健院:0632-5085521;

市中区妇幼保健院:0632-3013919;

山亭区妇幼保健院:0632—8813900;

薛城区妇幼保健站:0632-44830620632-4483901;

峄城区幼保健站:0632—7796266;

台儿庄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0632-6681003

 供稿:来源:
主办单位: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地址:枣庄市薛城区光明大道2036号 联系电话:0632—3314381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3692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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