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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创佳绩

作者: 时间:2024-05-20

近日,省卫生健康委下发了2023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督查情况通报,枣庄市督查考核成绩列全省前6位,获全省通报表扬,这也是我市连续3年获得全省前6名的好成绩。

2023年,枣庄市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人口高质量发展工作,紧紧围绕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年度任务,坚持高位推动,强化组织领导,深化管理服务,逐步建立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全面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人口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市委、市政府在全省率先印发《枣庄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并在山东省《方案》的基础上,增加了陪产假、育儿假等休假天数,完善了二孩、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注重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卫健工作人员的能力。2023年,对全面两孩政策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双女家庭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政策有效落实。用心、用情关心关爱计划生育家庭,发挥群团组织的优势,全省首创给特殊家庭成员住院费用自负部分再报销50%的政策,减轻了特殊家庭的经济负担,提高了特殊家庭的满意度。

二是积极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坚持母亲安全、儿童优先的原则,做好母婴健康保健关爱工作。免费婚孕检、孕前优生、增补叶酸、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和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等妇幼健康项目有序推进。加快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全市婚检机构、产前筛查机构、产前诊断机构、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机构等布局齐全,满足和保障了群众健康生育、安全生育的需求。全市各级妇幼保健院在全国和全省的机构考核中均实现了跨越式的突破,服务群众的能力有效提升。滕州市成功打造全国生育友好型社会“滕州样板”,在全国表彰的100个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的评选中榜上有名,并代表山东省在表彰会上做典型发言,生育友好型社会在枣庄市已初步形成。

三是扎实推进托育服务工作。全市备案托育机构96家,其中省级示范性托育机构2家,市级示范性托育机构12家,共提供托位1.4万余个。积极拓展“医育结合”模式,依托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区妇幼保健院建成2家市、区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为全市托育机构健康发展起到示范作用。印发了《枣庄市普惠托育机构资金补助实施办法(试行)》,实施一次性补贴,助力托育机构的健康运行。积极推进对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收托3岁以下二孩、三孩每月300元、500元的托育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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