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栏:
专题专栏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健康科普

科普丨药品过期危害大!家庭过期药不能随便丢弃,让它如此“退场”更安全 ​​​

作者: 时间:2024-02-04

几乎每个家庭都有一个小药箱,以备不时之需,但是!能够定时清理药箱的家庭少之又少,很多药品“备而不用”,有需要用的时候拿出来一看,才发现已过有效期,或是储存环境不当导致药品失效变质……

药品一旦过了有效期就成为劣药,不但达不到预期的疗效,还可能分解出有害物质加大药品的毒副作用,服用后直接危害人体健康!大多数药品过期后容易分解失效。过期失效药品继续服用会对身体产生一些不可预知的毒性反应,一些挥发性强的过期药品则可能成为过敏源、污染源。过期药不能和生活垃圾一同处理,过期药品容易分解、蒸发,如当成普通垃圾处理,其有害成分渗透到土壤和水分中,会造成环境污染。药品的化学成分在自然环境中难以净化,最终会通过饮用水、粮食作物等再进入人体,给人体健康带来很大的威胁。随意丢弃的药品容易被不法商贩更改包装,重新流入市场,或者被儿童捡拾引发药物中毒等。

如何处理这些小麻烦呢?在我国,近几年常有企业和零售药店开展过期药品的回收活动,一些社区也曾定点设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因此首选将过期药品送至回收点进行回收。口服片剂、胶囊、颗粒、滴丸剂等过期药,不要整瓶或整盒扔掉,应该将剩余药丸从铝箔、药袋等包装取出,全部药丸集中在密封袋里捣碎,再丢进垃圾桶。针剂注射液等最好将其中的液体倒出,装入密封袋中密封好后与生活垃圾一起处理。眼药水、口服液等液体药物,把液体分别混入泥土后和生活垃圾一起处理。眼药膏等膏状药物,挤出来收集在信封内,封好后丢弃。喷雾剂药品在户外空气流通较好的地方,避免接触明火,彻底排空丢掉。

注意丨不要盲目囤积药品!

在药店的促销攻势下,许多居民有抢优惠“囤药”的习惯。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应该根据自己的需要理性购买。如果大量购入并不对症或当时并不需要的药品,如果药品过期,消费者的损失往往大于当时的优惠。为了减少过期药品的产生,居民应按需到医院就诊购药,或到药店在药师指导下购药。现在到社区医院、药店购药很方便,因此大家不需要过度储备药品哦~

 供稿:来源:
主办单位: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地址:枣庄市薛城区光明大道2036号 联系电话:0632—3314381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3692958
备案证编号:鲁ICP备16051162号 鲁公网安备 37040002000012号 网站标识码 3704000019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