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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创卫城管专线督导督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11-25

各区、枣庄高新区城管局:

按照市创卫办《关于建立创卫整改工作精细化专业化督查制度的通知》(枣创卫办字[2016]39号)文件要求,市城市管理局定于2016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组织对各区、枣庄高新区城管局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望接此通知后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创卫城管专线督查工作方案

 

 

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

 



 

附件:

关于创卫城管专线督查工作方案

 

一、督导时间

2016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

二、督导人员

市第二督导组组长、市城管局副局长盖云,市第二督导组副组长、市卫计委副调研员马德环,市第二督导组成员孙法杰、贺敬涛、胡浩波,市城管局李杰。

三、督导内容

国家卫生城市暗访考评项目,包括公厕、垃圾中转站、垃圾收集容器、清扫保洁、立面及牌匾设置、城区绿化、店外经营、流动商贩管理、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扯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现象、道路照明、公共水渠及河渠卫生、早夜市卫生及社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卫生等方面。

四、督导时间

11月24日:台儿庄区;

11月25日:峄城区;

11月28日:市中区;

11月29日:山亭区;

11月30日:薛城区、高新区。

五、督导方式

督导采取现场查看的方式进行,边督察边交办边落实。

六、几点要求

1、督察过程中督查组人员要坚持“边督察、边劝导、边交办、边落实”的原则,对能现场解决的,要直接督促各区市城管部门立即整改到位,对劝导后不整改的或责任单位不在现场的,要下达督办通知单,限期24小时完成。对交办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要进行反馈检查。对督察发现的问题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市城管局将以督查专报的形式报市创卫办,由市领导处理。

2、全市城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市区城管系统一定要以高度的责任心,主动配合市创卫办第二督导组,高质量完成本次督察工作,对因工作不落实影响创卫达标的,将在全市城管系统进行通报,影响严重的将报市委、市政府追究相关部门及领导的责任。

3、市城管局每天上午九时前将前一天的督察工作情况报市创卫办(邮箱zzgjwsc@163.com)。

4、各区城管要明确一名联系人,及时与市督导组联系。

联系人:孙法杰    联系电话:3199589 15806329255

 

 

 

 

2016年11月23日


 供稿:来源:刘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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